9月9日起,青岛港集团将减免十一项港口费收
发布时间:2018-08-14
为打造一流的口岸营商环境,推动青岛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青岛港集团为更好的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针对外贸进出口企业制定了“全程物流阳光价格”清单,将于9月9日实施。
通过查阅了青岛港集团口岸“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发现,关于口岸常规服务部分,明确标示出进出口集装箱常规收费清单及价格。
对于口岸其他服务部分,进口集装箱的五个项目:集装箱称重、偏载检测、火车加固、海关码头现场查验、库场使用费实行了免收政策。集装箱铁路作业实行减收政策。
出口集装箱四个项目:集装箱称重、偏载检测、火车加固、海关码头现场查验作业实行免收政策。集装箱铁路作业实行减收政策。
以下为青岛港集团口岸“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明细,点击可查看大图:
4月1日,为力促天津港口岸形成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健康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天津港集团率先推行“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自4月1日至7月15日,天津港累计承接“阳光价格”货物24.1万标准箱,减免各类费用9000余万元,受益箱量占口岸外贸重箱的比例从4月的不足1%提升至6月的30%左右。
南方的厦门港正积极打造“大陆沿海收费最低的港口”。7月,厦门港口管理局表示,2018年厦门港口岸继续执行政府性项目收费降费标准,暂缓开征船舶锚地停泊费,减免集装箱口岸查验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和引航费等政府性收费项目。上半年,以上项目合计节约企业成本6815.306万元,预计全年可减免1亿元以上。
8月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其中包含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安保费。
其中,对集装箱货物港务费再降低50%征收,即集装箱货物港务费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标准的22.5计收。对集装箱港口设施保安费再降低50%征收,即集装箱港口设施保安费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标准的40%计收。据悉,此次降费措施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文综合港口圈由海运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