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照 | 实锤曝光骗走11个集装箱货的老外,请爱心传递! 有网友向义乌网平台爆料称:“义乌GR公司老外骗走了11条货柜,80多家档口,价值600多万的货款,老板跑回了巴勒斯坦了,先已向相关部门报案了,望相关商户看到此消息能到经侦大队备案!希望有关部门帮帮这些商户,每个人挣的都是血汗钱!” 小编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及经济案事件预警平台上找到了义乌GR公司相关资料,内容如下: 外贸公司如何防范诈骗风险 那么,面对如此汹涌而来的诈骗风险,作为外贸公司该如何防范风险?本文将从
发布时间:2018-08-24有网友向义乌网平台爆料称:“义乌GR公司老外骗走了11条货柜,80多家档口,价值600多万的货款,老板跑回了巴勒斯坦了,先已向相关部门报案了,望相关商户看到此消息能到经侦大队备案!希望有关部门帮帮这些商户,每个人挣的都是血汗钱!”
小编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及经济案事件预警平台上找到了义乌GR公司相关资料,内容如下:
外贸公司如何防范诈骗风险
保障贸易真实性 因此,做好前期贸易真实性的审查,是外贸公司防范诈骗公司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议外贸公司可以在前期做如下审查工作: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核对买方名称、地址、税号、电话、邮箱、法人信息、管理层人员等,有效辨别正在与自己商谈贸易的买方信息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就要做好防范诈骗风险的准备,及时进行深入核实。同时,特别要注意核实买方经营产品的信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 因此,建议外贸公司要求买方支付部分预付款的时候,金额可以商量,但需要要求买方通过自己银行账户进行外汇支付。由于银行外汇系统的严谨性,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锁定买方的真实性,避免骗子公司冒充。2016年,某外贸公司曾就正在洽谈贸易的非洲买方咨询中国信保意见(涉及贸易金额约30万美元)。在核查买方信息存在一定疑点的情况下,中国信保建议该外贸公司要求买方通过自己银行账户支付100-200美元为预付款。对于外贸公司的要求,该非洲买方以各种理由称自己银行账户付款存在问题,希望通过其他账户付款。在外贸公司的坚持下,该买方很快就“销声匿迹”了,由此该企业避免了一次诈骗风险。 保障货物所有权 研究多宗外贸诈骗案件,发现在做好前期贸易真实性审查后,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如何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有效控制物流,保证货物所有权。 骗子公司进行诈骗,主要是为骗取货物。如何有效控制货物物权,防止骗子公司非法提取货物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总的来说,骗子公司通过诈骗方式取得货物的常见方式如下: 骗子公司为取得货物,往往会要求外贸公司将货物发送给所谓的指定收货人。对这些收货人,骗子公司往往称之为最终收货人、加工厂、自己的代理等。最终,货物被陌生第三方提走,当外贸公司和中国信保去核查这些第三方的时候,发现都是子虚乌有的公司。 骗子公司也会让外贸公司把货物运输给自己冒充的公司,但是随后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将正本提单快递给某个第三方地址,理由无外乎是该地址是自己清关公司的地址、代理的地址或是变更了经营地址等等。最后,骗子公司凭正本提单提取货物后消失。 这种情况以往并不多见,但目前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骗子公司往往会在邮件中,要求外贸公司快递正本提单时,使用特定快递公司且告知快递单号,理由是只有该快递公司能送达到其所在的偏僻的地区,凭快递号便于及时收件。看上去理由很充分,但是结果是骗子公司根据快递的位置,买通快递员或直接窃取的方式取得正本提单,提取货物后消失。 在诈骗过程中,骗子公司往往会指定货代,这些货代和骗子公司较为熟识,方便其提取货物。因此,外贸公司应在实际贸易中要求使用自己选定的货代。这些货代和外贸公司关系良好,在出现风险时,能有效帮助外贸公司控制货权,防止骗子公司非法提取货物。 除非存在合理理由,外贸公司应保持提单上的出运信息与合同买方的信息一致,即收货人信息为已经核实过的买方信息,尽量避免货发第三国、货发第三方的情况,尤其应特别注意第三国为非洲国家的情况。 应尽量避免将正本提单快递至买方地址以外的地址,应保持提单寄送地址与经过核实的买方经营地址一致。从进一步提升安全性角度考虑,可以采取银行托收的方式,但切记无论如何不要随意将快递单号告知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