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出具2019年度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在途证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9点击题目下方蓝字“金邦物流”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8日,2019年度已适用协定税率进口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数量及上述农产品《进口在途农产品关税税率适用证明》(以下简称《在途证明》)上载明的数量之和,扣除2019年度触发水平数量后达到185616.9418吨,超过《协定》规定的2020年度170606吨的触发水平数量。
自2019年1月9日起,海关停止出具2019年申报进口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在途证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8日
版权说明:金邦物流精选的每一篇文章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特殊情况除外),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原作者不同意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资讯请关注
微信服务号:“金邦物流”
长按下面二维码或者
按住奔跑的闹钟“识别二维码”添加关注
↓↓↓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