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海关:报关行可以代打印版式电子税单;清理证明事项,取消近八成
发布时间:2019-06-26
6月25日,中国电子口岸发布系统更新通知,将对税费支付系统进行更新,增加收发货人法人卡可授权申报单位打印版式文件功能,这就意味着,系统更新后,报关行也可以代理打印电子税单了!!
系统更新通知
重要通知:
接全国海关信息中心通知,6月25日18:30将对税费支付系统进行更新,增加收发货人法人卡可授权申报单位打印版式文件功能,更新时间30分钟,更新期间税费支付系统将暂停服务。
请系统用户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
2019年6月25日
实操猜想
进出口收发货人使用法人卡登录单一窗口税费支付——签约管理——业务权限授权,为申报单位(报关行)进行授权。
报关行在获得收发货人法人卡授权之后,就可以用操作员卡登陆单一窗口进行代理打印税单了:
以上仅为猜测授权入口,具体以更新后页面显示为准,届时在本文底部留言跟进。
海关总署清理证明事项 取消近八成
海关总署下大力气清理证明事项,决定取消现有116项证明材料中的92项。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削减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非海关监管所必需的、可以通过联网核查或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的以及海关可以自主验核或自行获取的,海关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现场交验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目前保留的24项证明材料,发证部门有统一数据库的,海关总署将主动与其进行沟通对接,力争通过联网核查方式或者“点对点”行政协助方式替代当事人现场交验,进一步简化作业手续。
此外,为巩固证明事项清理成效,构建“减证便民”长效机制,海关总署将适时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同时将上述清理原则作为今后新设证明事项的评价标尺,凡属于上述情形的,在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一律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现场交验,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致力于精简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推动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和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巩固、提升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