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出台集装箱海河联运资金补助操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27日前,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嘉兴市集装箱海河联运资金补助操作办法》,进一步加强集装箱海河联运业务发展的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促进企业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缓解公路运输压力、优化运输结构,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补助办法明确了扶持标准:对从事浙北集装箱“海河联运”业务的内河航运企业、内河港口码头企业,在扶持范围内按100元/标箱给予补助,其中对内河航运企业内河集装箱业务箱量(以装卸箱量为基准的承运箱量)按65元/标箱的标准补助,对内河港口码头企业内河集装箱业务箱量按35元/标箱的标准补助。
今年来,得益于海河联运瓶颈的打通以及政策扶持的加强,嘉兴港海河联运业务持续保持高速增长。5月份,完成吞吐量205.24万吨,累计完成吞吐量960.6万吨,增长22.18%;其中,海河联运集装箱完成7.9万标箱,增幅高达3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