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政策】最新海关经贸政策新规汇总,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发布时间:2019-07-03
导语
转眼2019年已过半。那么,自2019年7月1日起,又有哪些海关政策新规需要大家留意的呢,小编这就带你来梳理梳理。
在看新规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7月份的海关适用汇率
以便大家进行贸易成本核算
1
美国2000亿
6月30日起,美国2000亿关税清单可申请排除
6月19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准备正式启动2000亿美元征税清单产品排除程序。
美国2000亿关税排除申请地址:
http://exclusions.USTR.gov
该网址将自2019年6月30日起启动运行。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什么企业可以提出排除申请?
产品排除申请应由美国实体提出,关务小二建议各出口企业与美国进口商或品牌商取得联系,请其积极参与,在排除程序正式启动以后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排除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排除决定效力具有排除追溯期,如被排除,在2018年9月24日起已缴纳的加征关税部分将被退还。对于2018年7月6日开始征收额外关税的340亿清单所涉及的产品,USTR已经分批进行了部分目录排除。
2
QP系统部分功能下线
QP系统12项应用功能于6月30日下线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计划将于6月30日开展对QP系统12项应用功能的下线工作,届时QP系统中将不再显示这12项功能,标志着从7月开始,如要开展相应业务,需前往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行操作。报关行、货代、外贸企业请提醒客户尽快开展切换工作,以保障业务顺利开展。
温馨提示:
目前这些QP系统功能模块已经切换到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请企业用户提前在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及熟悉相关操作,以保障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3
最惠税率暂定税率调整
7月1日起,这些商品税则号最惠国税率下调
《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对进口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出口关税税率等进行了调整。
其中,进口商品暂定税率方面,有33个税则号暂定税率7月1日起有调整,主要涉及录像机、手机用摄像组件、高清摄像头、红外线测温仪传感器元件、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等。
根据信息技术产品降税协议安排,自2019年7月1日起,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第四步降税,取消14项产品进口暂定税率,同时缩小1项产品进口暂定税率适用范围。
公众号后台回复【最惠调整】,获取2019年7月最惠国税率调整Excel表。
4
龙腾行动2019
7月1日起,深圳海关开展为期6个月的“龙腾行动2019”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有效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自2019年7月1日起,深圳海关将开展为期6个月代号“龙腾行动2019”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据悉,这是深圳海关连续第三年开展该专项行动。
报关单上“品牌”填制要点:
1.带有R或者TM标识的,一定要报有品牌的。
2.没有带R或者TM标识的,但有明显的字母或者汉字在产品或外包装上面,也可以报有牌。
3.没有带R或者TM标识的,没有明显字母或者汉字在产品或外包装上面,则报无牌。
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查询网站:
http://www.haiguanbeian.com/zscq/search/jsp/vBrandSearchIndex.jsp
专项行动期间,深圳海关将针对不同运输渠道、不同贸易形态侵权特点,精准施策、精确发力,加强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效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打击震慑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秩序。
5
固体废物
7月1日起,废钢铁等新一批8个品种固体废物将调入限制进口类
近年来,国内进口“洋垃圾”问题屡禁不止,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给个别地区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因此2018年底,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布公告,进一步调整《进口固废管理目录》,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废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据生态环境部透露:2019年4月下旬,已通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通知有关企业,5月起即可向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进口废金属申请。对于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审批节奏,力争6月底前,审批发放下半年第一批废金属进口相关许可证。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审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6
提货单无纸化
7月1日起,上海港对部分船代全面实行提货单无纸化
日前,上海港发布通知: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对部分船代开始全面实施进口提货单无纸化,不再接受纸质提货单。广大客户可凭提货单电子授权信息在上港集团受理中心官网(www.sipg.com.cn)直接办理提箱申请。通知详情如下:
温馨提示:
请还在使用纸质提货单的企业,密切关注船代关于进口提货单无纸化的通知,务必在7月1日之前做好电子提货单备案和开通权限工作,以免影响正常通关。
7
宁波口岸
7月1日起,海运出口预配新舱单操作实施新的收费标准
由于宁波口岸新舱单的实施基本达到稳定运行状态,综合宁波口岸实际情况,对海关要求实施的海运出口预配舱单按以下标准收费:
1、通过货代企业之间网上电子商务系统或EDI模式提交预配舱单的,按30元/票向委托人或其代理人收取;
2、通过纸面或其他模式提交预配舱单的,按60元/票向委托人或其代理人收取;
3、预配舱单发送后的更改、删单等特殊操作,将向委托人或要求更改方收取舱单发送更改费,收费标准为60元/票/次。上述费用不包括相关船代企业的其他另行收费。
4、此项收费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8
AEO互认
7月24日起,中国与白俄罗斯正式实施AEO互认
2019年4月,中国与白俄罗斯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海关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白俄罗斯共和国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19年7月24日起正式实施。
中白双方海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通关便利措施:减少单证审核;适用较低的查验率;对需要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即时沟通,以解决AEO企业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实施快速通关,包括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