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欠款逃匿、赊账骗取货物事件多发,曝光骗子常见手法!
发布时间:2019-07-17
每年6-8月份,是外贸公司欠款逃匿案事件及涉外合同诈骗案的高发期,不法分子利用“赊账经营”的模式骗取货物,各经营户需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贸易风险。
案例一
义乌市查希耳汗贸易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
印度籍外商ZAIR,2019年4月26日首次入境中国,后于5月10日在稠州北路800号金福源A座A4-089注册成立了义乌市查希耳汗贸易有限公司。ZAIR以采购货物为名,通过欠款1个月的方式在国际商贸城向20多名经营户采购了价值70多万元的货物,并于支付货款前逃匿。
案例二
义乌市崖幸贸易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
2018年11月30日,伊拉克籍外商YASIN MAHMOOD与HIWA MOHAMMED在义乌市金茂大厦1023室合伙注册成立了义乌市崖幸贸易有限公司。后以采购货物为名,于4-5月份通过欠款1-2个月的方式在国际商贸城向30余名经营户采购了价值100万元左右的货物,并于支付货款前逃匿。
为有效降低经营户贸易风险,我们建议合作过程中,应尽量做到避免赊账经营。同时,合理利用预警通知,多关注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遇到问题公司建议直接取消订单。
七种常见手法
1、“小单”取信,“大单”骗货
不法分子与经营户合作初期,先采取几千到几万的小额订单,并准时付款的方式来取信经营户,尔后下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大订单,最后收取货物后失联,借此骗走大量货物。
2、“返单”骗货
不法分子与经营户合作过程中,先是下大订单(10万元以上),然后通过支付30%订金的方式迷惑经营户,再要求欠款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付款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经营户很难拒绝。经营户在交货后,不法分子会一次次以补货等理由要求返单,每次几万元,最终收货后欠款逃匿。
3、“换壳”骗货
不法分子以A公司的名义在市场订货,货款到期后欠款失联,然后过段时间给公司搬个家,换个地址,继续在市场采购货物。或者索性再开个新公司,以B公司、C公司的名义采购货物。
4、“冒名”骗货
市场上A公司正规注册,信誉良好,不法分子就冒充A公司员工,通过伪造订单等方式向经营户采购,货款到期后经营户向A公司催讨货款,结果发现A公司并无该采购人员,也未向其下单。
5、“小订单、广撒网”骗货
不法分子利用经营户对小额订单警惕性不高的弱点,采用向大量经营户下单,每家仅采购几千元商品的方式,“聚沙成塔”最终达到骗取大量货物的目的。
6、“现金交易”陷阱
不法分子在采购时,对经营户承诺现金交易,收货后即支付货款,但往往将交货时间安排在周五,等经营户按时交货后,却又以银行下班、周末不方便转账等等理由延迟付款,或者以“现在没钱,明天到店支付”等借口拖延,随后迅速转移货物逃匿。
7、“高订金、索回扣”陷阱
不法分子通过支付30%至50%的订金,甚至向经营户索要高比例回扣(承诺优先付款)的方式取得信任,而后在货款到期前,取走所有提单,离境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