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对易燃性塑料进口规定,一站式清关物流
发布时间:2019-10-16青岛海关对易燃性塑料进口规定,一站式清关物流,青岛海关对易燃性塑料进口规定,一站式清关物流,青岛海关对易燃性塑料进口规定,一站式清关物流
国内有个客户有空运进口某种涂料的需求,主要应用于搪瓷、电子等器材的表面,属于三类危险品—易燃或遇水易燃液体。在整个过程中,对于危险品本身的知识、空运及海运危险品的知识和能力显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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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对易燃性塑料进口规定:
1、MSDS、鉴定书/DGM;
MSDS(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含了危险品货物本身的物流、化学等参数,以及许多其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是有效证明货物可以安全适用于航运中,属于较权威的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不识用鉴定书的,需要出DGM,效果和鉴定书等同。
2、包装说明;
主要包含危险品货物的纸箱、托盘、纸筒等,这些包装是有具有商检机构备案的企业生产的,只有取得相应的生产资质才能提供相应的包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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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对易燃性塑料进口重要备注事项:
1、询价时请记得务必提供货物的具体名称、用途、品牌、货值、件数、重量、包装方式及包装尺寸等信息,我们才可以给到您准确报价。
2、非同类性质物品请勿混装,如有混装请提前告知,否则就以最高类别计费。
3、易碎物品及液体类产品请采用合适的包装并如实告知,否则造成货物破损不予理赔;木箱包装之物品,请务必以条状方式钉制木架以方便分辨查验货物。拒收易燃易爆、带腐蚀性以及一切涉及安全的物品。
4、所有货件必须如实申报,如因申报不实导致扣关、海关要求补税、罚款等,须由客户自行负责。除有特别声明并投保外,所有货损的最高理赔均以运费的十倍且不超过货值计算。青岛海关对易燃性塑料进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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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创立于2003年7月,由国际物流行业物流企业、互联网企业、ERP软件商共同组建;依托技术及运营资源,打造业内集信息化、自动化为一体的物流方案设计平台。 截止至目前,公司拥有MSK,CMA,MSC,COSCO,EMC,YML,APL 等35家船公司订舱代理权;是CA,BA,SQ,JL,TK,EY,EK,TG,QR,UA,NH 等28家航空公司的代理,为客户提供国际物流服务。市场部:李燕 电话:1386987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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