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政策】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
发布时间:2019-11-20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77号(关于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肉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肉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1月14日
输华肉类产品名单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目录查询地址:
http://43.248.49.223/AP_NameListSearch.aspx?type=%E8%82%89%E7%B1%BB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参考>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办事指南(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