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19年第159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进行了优化,从11月1日起开始施行。调整的内容有哪些?企业应该关注什么?
微信公共平台
青岛市延安三路105号石油大厦1203、1204室
0532-68896667 68896668
lilianliu@jblogistic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