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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100%查验,违规将被扣货且巨额罚款!口罩等防护品出口请走正规渠道!

发布时间:2020-04-09

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


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物资出口工作,要求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严把质量关,将100%查验,维护出口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对粗制滥造,假冒伪劣防疫物资零容忍,严查,严打,重罚!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医疗物资出口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 夹藏口罩 40500只! ★




4月2日,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在对益阳市某公司申报出口至科特迪瓦的一批货物查验时发现,除申报货物湿巾、塑料袋等外,夹藏口罩15箱,共计40500只,外包装标示CE、FDA、SGS认证标识,系疫情以来该关查发的数量最多的出口夹藏口罩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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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票货物已依法处置。



海关提醒,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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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95为何申报为
“非医疗用无牌无型号一次性口罩”
 


4月1日,厦门海关所属邮局海关查验关员监管一票出口至意大利的防控物资时,发现货物申报品名为“非医疗用无牌无型号一次性口罩”,但实际货物却为艾美牌KN95、鑫胜康牌KN95,共计4000个,存在伪瞒报情况。

4月2日,该关再次查获出口防疫物资违规情事。一批出口至阿富汗的申报为“非医疗用猫咖牌额温枪”的防疫物资,经开箱后发现其实际品名为“红外额温计”,共计48支,未标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码。经核实,该家医疗器械公司并无相关注册在案的额温枪信息。

目前上述货物均按规定进行暂扣,待下一步处置。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 高效防护口罩出口,请走正规渠道 ★


3月26日,广东某公司向黄埔海关申报出口一票品名为“滑轨”的货物,海关在进行H986机检查验时,这票货物的机检查验图像引起了黄埔海关监控指挥中心审图关员的注意。


这票货物申报内装货物全部为“滑轨”,但是图像却显示出特殊的有机物特征,货物密度很不均匀,底部呈现为密集堆叠、整齐排布的特点。现场海关关员初步判定该票货物夹藏嫌疑很大。


黄埔海关所属老港海关根据布控指令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实际为食品、纸杯等,结合对机检图像的分析研判,现场查验关员在集装箱底部发现夹藏的口罩15.3万个,包括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和一次性高效防护口罩,均具备合格证。目前,海关已将该批货物移交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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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郑重提醒


对于海关查获的出口医疗物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一是对于以伪瞒报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海关将依照《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视情节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是对于出口医疗物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海关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三是上述被海关处罚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走私犯罪的,海关将企业信用等级直接降为失信企业,并实施提高查验比例、加大稽核查频次、全额收取担保金等严格管理措施。同时,海关总署还将与国家有关部门对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加大对被处罚企业违法情事的曝光力度,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被处罚企业相关信息,并通过媒体曝光有关案件信息。



海关总署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严审核、强化监管、提高布控查验比例,对于《公告》所列医疗物资,实施100%单证审核,重点验核品名、数量与申报是否相符,外观是否霉变、有无污染/污化、是否超出保质期、是否破损及侵权,以及是否存在夹藏夹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况。公告发布以来,海关在贸易、邮件、快件、跨境电商等渠道,共查获非清单企业生产或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物资1120.5万件,其中口罩994.1万只,防护服15.5万套,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08.5万份,红外测温仪2.4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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