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快递寄往境外的个人自用物品,涉及医疗物资,是否需要提供证书并检验?
发布时间:2020-04-22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4月20日15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最新情况,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回答媒体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今年4月1号海关对所有的境外入境旅客实施了100%的核酸采样检测,口岸检疫检测能力是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重要的技术支撑,请问海关总署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提升口岸检疫检测能力,来实现“检得出、检得准”?谢谢。
总台央视记者
近期,有多部门都下发了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问对于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海关的卫生检疫工作要求是否有变化?围绕“精准防控”,海关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记者
近期海关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出口医疗物资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很多人非常关注通过邮寄、快递渠道寄往境外的个人自用物品,如果涉及公告中的医疗物资,是否也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进行商品检验?谢谢。
记者
我的问题提给海关总署,我们知道入境人员需要填写健康申报表,但据了解,有些地方的海关只有中英文两种语言的申报表,并没有包括俄语、法语、韩语、日语等在内的小语种健康申报表。入境检查的海关关员并不完全具备小语种能力,各地支援的志愿者也有限,且不能保证在红眼航班落地时在岗。因此出现了因为语言沟通不畅而导致的排查、填报困难,甚至有错报现象。请问海关总署是否了解这些问题,有何解决措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