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政策】进口申报肉类和水产品时,需填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
发布时间:2020-07-01接国家工程组重要通知:
2020年6月21日“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口报关单申报前增加校验功能:
1、进口报关时,申报产品为肉类、水产品时,如果境外收发货人代码字段无值,在报关单申报时弹出提示:
"在“境外收发货人”代码一栏需填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并终止申报。
2、系统对境外收发货人+贸易国别字段进行校验,根据食品局提供的(肉类企业注册号/水产品企业注册号)进行比对,企业注册号和国家必须完全匹配成功,才能继续申报,否则提示”企业注册号及国家信息不准确,请核对后再申报“并终止申报。
特别注意:已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信息在总署网站对外公布。企业先通过国外官方审核,通过后国外官方再将企业信息提供给食品局,是官方对官方的行为。
海关总署不直接受理企业的注册申请。(名单位置: 首页–热点–进出口食品–信息服务–业务信息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 )
进口肉类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地址: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2811812/2812015/index.html
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地址: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2811812/281204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