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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允许柬埔寨鲜食芒果进口(附检验检疫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20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6号(关于进口柬埔寨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芒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柬埔寨鲜食芒果进口。现将进口柬埔寨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柬埔寨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7月16日



附件:进口柬埔寨鲜食芒果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芒果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芒果(以下简称“芒果”),学名Mangifera indica,英文名Mango。


三、允许的产地

柬埔寨芒果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柬埔寨农林渔业部(以下简称“MAFF”)对输华芒果果园、包装厂、处理设施进行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批准注册。MAFF在每年出口季前将注册果园、包装厂、处理设施信息提供给GACC。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检疫要求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批准的企业名单可在GACC网站查询。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南瓜实蝇Bactrocera (=Zeugodacus) tau

2.扶桑绵粉Phenacoccus solenopsis

3.南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lilacinus

4.李比利氏灰粉蚧Dysmicoccus lepelleyi

5.截获秀粉蚧Paracoccus interceptus

6.七角星蜡蚧Vinsonia stellifera

7.芒果象属一种象甲Sternochetus goniocnemis

8.芒果果核象甲Sternochetus mangiferae

9.芒果果实象甲Sternochetus olivieri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芒果果园应在MAFF的监督下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包括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及时清理落果、季节末剪枝等,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如病虫害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2.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柬方应在芒果生长和收获期对果园进行监测和调查,一旦监测发现,应在果园采取化学或生物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虫口密度。

3.所有注册果园必须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防治记录必须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使用浓度等详细信息。


(二)包装厂和热处理企业管理。

1.输华芒果的分拣、加工、热处理、包装、存储、运输全过程,须在MAFF或MAFF授权的人员监管下进行。

2.输华芒果需在经注册的包装厂中完成加工包装作业。包装厂及相应处理设施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防虫措施,能够分级、包装和存储芒果。

3.输华芒果应与其他产品分开单独存放,以免受到有害生物的二次污染。

4.所有包装厂必须建立溯源体系,保证出口水果可追溯至注册的果园。如包装厂与热处理企业分开的,应可通过相关的处理企业追溯到果园。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芒果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

2.输华芒果的加工包装过程须经拣选、分级、水洗、吹干等工序,以确保不带有昆虫、螨类、软体动物、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

3.每个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标注芒果品种、国家、产地、果园(生产者)、包装厂和热处理企业的名称或注册号等信息。每个托盘上需用英文标注“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4.若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15)。


(四)检疫处理要求。

1.输华芒果须在MAFF官员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管下实施热处理,热处理技术要求为:蒸热处理要求处理温度为芒果(最大果)果心温度达到47℃(相对湿度为95%),处理20min;热水处理要求果实必须完全浸泡在水里,处理温度为48℃或以上,处理60min。

2.热处理操作程序须符合芒果蒸热处理操作程序(附1)或芒果热水处理操作程序(附2)。


(五)出口前检验检疫。

1.MAFF或MAFF授权人员应按2%的抽样比例对每批输华芒果实施检验检疫,确保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不得向中国出口。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芒果,由MAFF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热处理类型、温度、持续时间等技术指标和集装箱号码,并在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provisions of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Fresh Mango from Cambodia to China, and is free of any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s by China”(“该批货物符合柬埔寨芒果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附加声明中还需要标注涉及的果园和包装厂的名称或注册号。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芒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水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芒果可以从所有GACC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口。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水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登记的果园或包装厂的,则该批芒果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GACC将立即向MAFF通报,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输华芒果注册资质,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MAFF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GACC将根据对MAFF所采取改进措施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3. 如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同时,GACC将立即向MAFF通报,MAFF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


八、回顾性审查

根据柬埔寨芒果疫情发生动态及截获情况,GACC将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MAFF协商,以调整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关检疫措施。


附1 芒果蒸热处理操作程序


一、蒸热处理设施

(一)蒸热处理场地要求。

1. 蒸热处理区应设在认可的水果包装厂内。

2. 包装厂应包括检疫区、集货区、分级区、蒸热处理区、冷藏区、包装区、存储区。至少处理区、包装区和存储区之间应有隔离设施,以防止昆虫等有害生物进入。处理场地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二)蒸热处理设施要求。

1. 蒸热处理设施应具备合适的配置,以实施有效的热处理。

2. 蒸热处理设施应由MAFF注册认可,并通过GACC派员现场测试。

MAFF应提前向GACC提供设施情况及初步测试结果。


(三)注册名单。

每个出口季节前,GACC将评估处理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以便更新注册名单。


二、温度、湿度监测设备

(一)温度、湿度记录仪。

1. 能够自动记录和存储所有温度、湿度探针测定的数据。

2. 有足够数量的温度、湿度探针连接口。

3. 温度记录显示精度为0.1℃,并能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如每隔5min)打印输出每个探针记录的日期、时间和温、湿度数据。


(二)温度、湿度探针。

1. 温度探针的精确要求达±0.1℃。

2. 应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温、湿度探针,以测定蒸热处理室内设置在上、中和下层每层1个以上位置的果心温度,以及1个以上位置的空间温、湿度。

3. 所有温度探针应由MAFF官员或MAFF授权人员负责校正。误差超过±0.3℃的探针不能使用,应予替换。


(三)温度探针校正方法。

1. 使用经认定的标准水银温度计校正。

2. 将探针和标准温度计一起放入盛水的恒温水浴箱内,水浴箱加热至处理指标温度(如47℃),通过调整水浴箱的温度设置,使标准温度计温度维持在目标温度,稳定30min后,利用温度记录仪记录温度探针的温度,每5min记录1次,重复记录3次,取平均值,计算温度探针与标准温度计的误差,取2次以上误差相同的值作为校正值。


(四)温度探针校正频次。

1. 在蒸热处理季节,每隔14天须校正温度探针。

2. 当自动温度记录仪发生故障修复后使用或零件更换时,温度探针须重新校正。

3. 温度探针更换时,温度探针须重新校正。

4. 检疫人员认为必要时,温度探针须重新校正。


三、蒸热处理技术指标

相对湿度最低为95%;在升温和处理温度期间,温度记录仪每5 min自动记录一次探针温、湿度,整个蒸热处理过程(包括升温、处理和冷却)时间不少于2 h;芒果(最大果)果心温度47℃,处理时间20 min。


四、蒸热处理操作程序

(一)装载。

1. 芒果以专用容器装载后,均匀排列于蒸热托盘上。

2. 热处理室内果实盛载量应不少于最大盛载限量的三分之一。


(二)温度探针的放置。

1. 每个蒸热托盘至少安插1个探针,根据温度测定结果放置于蒸热处理室内最低温度区(一般最低温度分布区在货物顶层的中间或边角温度最低部位)。每一蒸热处理至少要使用9个温度探针。

2. 取较大的芒果,将探针从果实末端纵向插入至种壳附近,但探针尖端不能接触到种壳。

3. 插探针的测温果实置于该蒸热托盘最上层,探针线需固定。


(三)蒸热处理。

1. 升温期。蒸热处理室内相对湿度60%~90%时,使用饱和热蒸汽由室温缓慢加热至果心温度43℃,此过程约占整个处理时间的三分之二;当果心温度达到43℃,蒸热处理室相对湿度大于90%时,继续使用饱和蒸汽快速加热至果心温度47℃。

2. 处理期。当所有插有温度探针的芒果果心温度均达到47℃时,蒸热处理室相对湿度大于95%,使用饱和水蒸汽维持并保持处理时间20 min。

3. 降温期。采用冷水喷淋、冷水浸泡、风冷等方式对蒸热处理后的果实进行降温处理,使果实中心温度降至30℃以下。水冷时,水中需加入有效氯,其含量不超过200ppm。


五、温度记录审核

到达中国口岸时,须将温度探针校正报告和处理温度记录交由GACC下属的口岸海关检疫人员审核。


附2 芒果热水处理操作程序


一、热处理设施

(一)热处理场地要求。

1. 热处理设施应设在认可的水果包装厂内。

2. 包装厂应包括检疫区、集货区、分级区、热水处理区、冷藏区、包装区、储存区。至少处理区、包装区和储存区之间应有隔离设施,以防止昆虫等有害生物进入。处理场地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二)热处理设施要求。

1. 热处理设施应具备合适的配置,以实施有效的热处理。

2. 热处理设施应由MAFF注册认可,并通过GACC派员现场测试。

MAFF应提前向GACC提供设施情况及初步测试结果。


(三)注册。

每个出口季节前,GACC将评估处理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以便更新注册名单。


二、温度监测设备

(一)温度记录仪。

1. 能够自动记录和存储温度探针测定的数据。

2. 有足够数量的温度探针连接口。

3. 温度记录显示精度为0.1℃,并能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如每隔5min)打印输出每个探针记录的日期、时间和温、湿度数据。


(二)温度探针。

1. 温度探针的精度要求达±0.1℃。

2. 应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温度探针,热处理设施温度探针不少于3支。

3. 所有温度探针应由MAFF官员或MAFF授权人员负责校正。误差超过±0.3℃的探针不能使用,应予替换。


(三)温度探针校正方法。

1. 使用经认定的标准水银温度计校正。

2. 将探针和标准温度计一起放入盛水的恒温水浴箱内,水浴箱加热至处理指标温度(如47℃),通过调整水浴箱的温度设置,使标准温度计温度维持在目标温度,稳定30min后,利用温度记录仪记录温度探针的温度,每5min记录1次,重复记录3次、取平均值,计算温度探针与标准温度计的误差,取2次以上误差相同的值作为校正值。


(四)温度探针校正频次。

1. 在芒果热处理季节,每隔14天须校正温度探针。

2. 当温度记录仪发生故障修复后使用或更换温度记录仪时,温度探针应重新校正。

3. 温度探针更换时,温度探针应重新校正。

4. 检疫官员认为必要时,温度探针应重新校正。


三、芒果热水处理技术指标

热水温度48℃,处理时间保持不少于1h。


四、热水处理操作程序

1. 处理用水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洁净水。

2. 处理时果实须浸没于水面10cm以下。

3. 处理时间计算。当水温达到处理指标温度时,开始计算处理时间,并保持至指定的处理时间。

4. 处理完成后将果实移至常温处降温。


五、温度记录审核

芒果到达中国口岸时,须将温度探针校正报告和处理温度记录交由GACC下属的口岸海关检疫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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