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知识】暂时进出境货物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0-08-19近年来,随着国际展览会、交易会、文化体育交流、科研教学项目等活动的不断增多,用于上述活动的暂时进出境展览品、表演比赛用品、科研教学设备等货物也与日俱增。例如,去年在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举办的“向海而生:古罗马海港的传说”展览中,就有一批来自意大利的文物展品,以暂时进出境货物方式来到国内展览。
不同于一般进出口货物,这类暂时进出境货物在通关时有一些特殊规定。下面,就请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暂时进出境货物?
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暂时进境、暂时出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复运进境的货物。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图中的“本办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申报所需单证
● 基础单证:装箱单、合同、发票、提单、申报要素等
● 暂时进出口协议
● 货物清单
●《暂时进/出口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办理完手续后会退还企业,空白本可在海关总署网站下载)
● 暂时进出口情况说明
● 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口报关还需提供ATA单证册正本
● 其他海关要求提供的单证资料
申报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 期限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ATA单证册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限届满应当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科研项目使用 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
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暂时进出境货物无法按时复运,海关总署发布了2020年40号公告,对已办理过3次延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复运进出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主管地海关可凭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ATA单证册持证人的延期办理材料,办理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手续。
● 灭失
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进出境。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受损,无法原状复运出境、复运进境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及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可以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手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的,经主管地海关核实后可以视为该货物已经复运出境、复运进境。
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原因受损或灭失的,应当按货物进出口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延伸阅读:货物通关护照——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ATA Carnet)是一本国际通用的海关通关文件,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时进出境货物专门创设的“货物通关护照”。我国自1998年1月开始实施ATA单证册制度,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由中国国际商负责。
ATA单证册由一系列彩色单据组成(样单来源中国贸促会ATA网站):
绿色的封面和封底
黄色的出口凭证、复进口凭证和出口/复进口存根
白色的进口凭证、复出口凭证和进口/复出口存根
总清单和总清单续页
蓝色的过境凭证和过境存根
不适用于ATA单证册的货物一般有:
● 易腐烂或易消耗的物品;
● 以销售为进口目的的货物;
● 打算赠送的货物;
● 以加工为进口目的的货物。
特别提示:不是所有的暂时进出境货物都可以使用ATA单证册,它只适用于缔约国(地区)之间。目前,全球已有75个国家和地区可以使用ATA单证册通关。(具体成员国列表以及申请流程详见中国贸促会ATA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