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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查!中国与全球19个国家地区进出口双反调查汇总(2020年8月)

发布时间:2020-09-04


因篇幅有限,如需了解更多8月双反调查信息,请在公众号后台回复“8月双反”获取完整电子版。


(2020年8月双反调查汇总电子版)


美国

01

美国作出非重复充装钢瓶反补贴初裁

2020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非重复充装钢瓶(Non-Refillable Steel Cylinder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Ningbo Eagle Machinery & Technology Co., Ltd.补贴率为25.91%、武义西林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Wuyi Xilinde Machinery Manufacture Co., Ltd.)补贴率为22.97%、不合作企业江苏凯斯迪化工机械有限公司(Jiangsu Kasidi Chemical Machinery Co., Ltd.)、金华市中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Jinhua Sinoblue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Co., Ltd.)、Ningbo Runkey CGA Cylinders Co., Ltd.、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Ninhua Group Co., Ltd.)、上海容华高压容器有限公司(Shanghai Ronghua High-Pressure Vessel Co., Ltd.)、浙江安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Zhejiang Ansheng Mechanical Manufacture Co., Ltd.)和Zhejiang Nof Chemical Co., Ltd.补贴率为190.67%、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为24.11%。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1月6日对本案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1.00.0060和7311.00.0090项下的产品。


2020年4月17日,应美国企业沃新顿工业公司(Worthington Industries)于2020年3月27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非重复充装钢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5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非重复充装钢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据美国申请人估算,2019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约2150万美元。


原文地址:

https://www.trade.gov/faq/preliminary-determination-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non-refillable-steel-cylinders


02

美国作出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双反产业损害初裁

2020年8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Metal Lockers and Parts thereof)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在该项裁定中,5名委员均投肯定票。裁定被主张存在政府补贴和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华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预计将于2020年10月2日前作出反补贴初裁,于2020年12月16日前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7月30日,应美国企业List Industries, Inc.、Lyon LLC、Penco Products, Inc.和Tennsco LLC于2020年7月9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9403.20.0078、9403.20.0080(前两个税号为2019年7月之前进口产品的税号)和9403.90.8041项下的产品。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0/er0821ll1635.htm


03

美国作出二氟甲烷反倾销初裁

2020年8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Difluoromethane (R-32))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泰州青松致冷新材料有限公司 (Taizhou Qingsong Refrigerant New Material Co., Ltd.)的倾销率为161.49%、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Zibo Feiyuan Chemical Co., Ltd.)的倾销率为221.06%、获得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率为196.19%、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21.06%。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0年11月3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03.39.2035项下产品。


2020年2月13日,应美国企业Arkema Inc.于2020年1月2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3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据美国申请人估算,201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约2150万美元。


原文地址:

https://www.trade.gov/faq/preliminary-determination-antidumping-duty-investigation-difluoromethane-china


04

美国作出晶体硅光伏产品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0年8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Certain 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基于上述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501.61.0000、8507.20.8030、8507.20.8040、8507.20.8060、8507.20.8090、8541.40.60.15、8541.40.6020、8541.40.6030、8541.40.60.35和8501.31.8000项下产品。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税令。2020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0/er0819ll1631.htm


05

美国进行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双反立案调查

2020年8月20日,应美国底盘制造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Chassis Manufacturers)于2020年7月3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Chassis and Subassembli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716.39.0090和8716.90.506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0年9月14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0年10月23日作出反补贴初裁,于2021年1月6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国起诉方统计,2019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总额约为2.5亿美元。


原文地址:

https://www.trade.gov/faq/initiation-antidumping-and-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s-chassis-and-subassemblies-thereof


06

美国作出聚酯薄膜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0年8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Film, Sheet and Strip)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决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07年10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巴西、泰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1月10日,美国正式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5年2月6日第一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20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作出反倾销第二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0/er0814ll1629.htm


07

美国作出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反倾销初裁

2020年8月1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225~999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Vertical Shaft Engines Between 225cc and 999cc, and Parts Thereof)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Chongqing Zongshen General Power Machine Co., Ltd.)倾销率为401.14%,调整后倾销率为380.46%、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Loncin Motor Co., Ltd.)倾销率为219.07%,调整后倾销率为206.82%、获得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率为326.17%,调整后倾销率为308.6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43.18%,调整后倾销率为525.65%


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1月4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407.90.1020、8407.90.1060和8407.90.1080项下的产品。


2020年2月5日,应美国立式发动机制造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Vertical Engine Producers)于2020年1月15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排量为225~999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2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据美方统计,2019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约4512.4万美元。


原文地址:

https://www.trade.gov/faq/preliminary-determination-antidumping-duty-investigation-vertical-shaft-engines-225cc-999cc


08

美国作出木质装饰线条反倾销初裁

2020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巴西的木质装饰线条(Wood Mouldings and Millwork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Bel Trade Wood Industrial Co., Ltd.倾销率为146.91%,调整后倾销率为136.18%、福建银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Fujian Yinfeng Imp & Exp Trading Co., Ltd.)和Mangrove Wood Machining Co., Ltd.倾销率为40.30%,调整后倾销率为29.57%、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倾销率为79.40%,调整后倾销率为68.67%、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359.16%,调整后倾销率为348.43%。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0年12月18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1月29日,应美国木工制造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Millwork Producers)于2020年1月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巴西的木质装饰线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2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巴西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409.10.4010、4409.10.4090、4409.10.4500、4409.10.5000、4409.22.4000、4409.22.5000、4409.29.4000、4409.29.4100、4409.29.5000和4409.29.5100项下产品。据美方统计,2019年美国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进口额约为1.95亿美元。


原文地址:

https://www.trade.gov/faq/preliminary-determination-antidumping-duty-investigation-wood-mouldings-and-millwork-products


09

美国进行金刚石锯片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刚石锯片(Diamond Sawblades and Parts)进行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刚石锯片进行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9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0年10月1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5年6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金刚石锯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1月23日,美国正式对中国和韩国金刚石锯片征收反倾销税。2011年10月24日,美国终止对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15年9月28日,美国第一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原文地址: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03/2020-16733/diamond-sawblades-and-parts-thereof-from-china-institution-of-a-five-year-review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04/2020-16879/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10

美国进行氯化苦反倾销第五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氯化苦(Chloropicrin,又称三氯硝基甲烷)进行反倾销第五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氯化苦进行反倾销第五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9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0年10月1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83年4月26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氯化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84年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氯化苦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China National Chemicals Import and Export Corporation (SINOCHEM))及其他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均为58.0%。1984年3月22日,美国正式对中国氯化苦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1999年4月14日,美国第一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04年8月23日,美国第二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10年5月18日,美国第三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15年9月22日,美国第四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2904.90.50。


原文地址: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03/2020-16734/chloropicrin-from-china-institution-of-a-five-year-review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04/2020-16879/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11

美国进行蘑菇罐头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蘑菇罐头(Certain Preserved Mushrooms)进行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蘑菇罐头进行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9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0年10月1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98年2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蘑菇罐头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2003.10.27、2003.10.31、2003.10.37、2003.10.43、2003.10.47、2003.10.53和0711.90.4000。


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04年11月17日,美国第一次延长对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4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10年4月28日,美国第二次延长对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4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15年9月2日,美国第三次延长对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原文地址: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03/2020-16743/certain-preserved-mushrooms-from-chile-china-india-and-indonesia-institution-of-five-year-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04/2020-16879/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12

美国进行皱纹纸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Crepe Paper)进行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进行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9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0年10月1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4年3月15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月25日,美国正式对中国皱纹纸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10年5月13日,美国第一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2015年9月22日,美国第二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原文地址: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03/2020-16732/crepe-paper-from-china-institution-of-a-five-year-review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04/2020-16879/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印度

01

印度对涉华氯化胆碱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8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氯化胆碱(Choline Chloride in all its form)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涉案产品分别征收269美元/吨、315美元/吨、94美元/吨~170美元/吨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3099010、23099020、23099090 及29231000项下的产品。


2019年10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Jubilant LifeScience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氯化胆碱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地址: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CV%20FF%20%20ENGLISH.pdf


02

印度对华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8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Aceto Acetyl Derivatives of aromatic or hetrocyclic compounds),别名芳基化物(Arylides)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42920和292429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及倾销调查期。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3-dgtr@gov.in、adv12-dgtr@gov.in、dir14-dgtr@gov.in、jd13-dgtr@gov.in )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原文地址: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Arylides%20%20initiation%20notification%20dated%2020th%20August%2C%202020.pdf


03

印度作出单模光纤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8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单模光纤(Single Mode Optical Fibre)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从价征收到岸价(CIF) 10%的保障措施税,征税期间为一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90011000项下的产品。


2019年9月23日,印度对进口单模光纤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9年11月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单模光纤作出保障措施初步裁定,建议对涉案产品从价征收到岸价(CIF) 25%的临时保障措施税,有效期为200天。该措施不适用2016年2月5日印度间接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的通告Notification No.19/2016-Custom(NT)(http://www.cbic.gov.in/htdocs-cbec/customs/cs-act/notifications/notfns-2016/cs-nt2016/csnt19-2016)所列发展中国家(中国除外)。本案调查期为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6月。


原文地址: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CV%20Final%20Finding.pdf


04

印度对华中重型商用车的前桥梁和转向关节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Bharat Forge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中重型商用车的前桥梁和转向关节(Front Axle Beam and Steering Knuckles Meant for Heavy and Medium Commercial Vehicle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0810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1-dgtr@gov.in、d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08年12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中重型商用车的前桥梁和转向关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3月5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0年4月12日,印度海关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前梁桥生产企业湖北三环车轴有限公司为0.35美元/千克,其他企业为0.63美元/千克;转向轴生产企业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为0.64美元/千克,其他企业为1.11美元/千克。2014年6月13日,应印度企业Bharat Forge Ltd.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中重型商用车的前桥梁和转向关节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9月11日,印度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5年10月21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现为印度财政部间接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5年9月11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中重型商用车的前桥梁和转向关节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决定自官方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至2020年10月20日止)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35~1.11美元/千克。


原文地址: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Front%20Axle%20Beam%20%28English%29.pdf


05

印度对涉华二甲基甲酰胺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Dimethyl Formamide (DMF)]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上述涉案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就见附表:印度对涉华二甲基甲酰胺初裁征税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1110项下的产品。


2020年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alaji Amine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9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附表:印度对涉华二甲基甲酰胺初裁征税表


原文地址: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Preliminary%20Finding%20DMF%20%28English%29.pdf


06

印度对华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8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含量超过50%的亚麻织物(Flax or Linen Fabric having flax content of morethan 50%)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印度对涉华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309项下的产品。


2008年10月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织物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12月2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亚麻织物征收的反倾销税分别为206.24卢比/米和209.72卢比/米。2014年3月10日,印度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织物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8月12日,印度继续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内地0.75美元/米和香港特别行政区0.63美元/米。2019年11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rasim IndustriesLimited-Jaya Shree Textiles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织物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19年6月(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附表:印度对华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原文地址: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Final%20Finding%20%28Flax%20Fabric%29-%20English.pdf


07

印度对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8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特性粘度≥0.72分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Virgin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 Resin)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征税详情见附表(初裁征税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76010、39076020(2017年2月2日之前使用这两个海关编码)、39076100、39076910(2017年2月2日之后为这两个编码)、39076190(2020年1月1日开始使用该海关编码)。此次涉案产品不包括再生PET树脂。


2019年10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IVL Dhunseri Petrochem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 和Reliance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附表:初裁征税表


原文地址: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CV%20ENGLISH%20-%20PET%20-%20PRELIMINARY%20FINDINGS%205-8-2020%20%282%29.pdf


08

印度终止对涉华萘反倾销调查

2020年8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终止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欧盟、俄罗斯、伊朗和日本的工业萘以及中国、欧盟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精制萘反倾销调查。


2016年6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欧盟、俄罗斯、伊朗和日本的工业萘和中国、欧盟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精制萘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地址: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aphthalene%20Termination%20English.pdf


欧盟

01

欧盟对华冷轧不锈钢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洲钢铁协会(the European Steel Association)于2020年5月27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板(Stainless Steel Cold-rolled Flat Product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219 31 00、7219 32 10、7219 32 90、7219 33 10、7219 33 90、7219 34 10、7219 34 90、7219 35 10、7219 35 90、7219 90 20、7219 90 80、7220 20 21、7220 20 29、7220 20 41、7220 20 49、7220 20 81、7220 20 89、7220 90 20和7220 90 8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7年7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4年6月2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8月2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原文地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C_2020_280_R_0006&from=EN


02

欧盟终止对华订书钉反倾销调查

2020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申请方撤诉,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订书钉(Pins and Staples)的反倾销调查。


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17 00 20、ex 7317 00 60、ex 7317 00 80、ex 7326 20 00、ex 7616 10 00、8305 20 00和ex 8308 10 00(TARIC编码为731700 20 40、7317 00 60 40、7317 00 80 40、7326 20 00 40、7616 10 00 40 和8308 10 00 40)。


2019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6家欧盟生产商:Atrom Impex srl、Bizon Int. Sp. z.o.o.、ErgoStaples、Grupodesa、OmerSpA和Velo srl代表大头针和订书钉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50%的生产商于2019年11月1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订书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地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0D1202&from=EN


03

欧盟对华平轧铝材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8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European Aluminium(欧洲铝业协会)代表平轧铝材产品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大于25%的生产商于2020年6月30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平轧铝材产品(Aluminium Flat-rolled Products)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为7606 11 10、7606 11 91、7606 11 93、7606 11 99、7606 12 20、ex 7606 12 92 (TARIC编码为7606 12 92 95)、 ex 7606 12 93 (TARIC编码为7606 12 93 86)、ex 7606 12 99(TARIC编码为7606 12 9925和7606 12 99 86)、7606 91 00, ex 7606 92 00 (TARIC编码为7606 92 00 86) 和 ex 7607 11 90 (TARIC编码为7607 11 90 44、7607 11 90 48、7607 11 90 51、7607 11 90 53、7607 11 90 60、7607 11 90 71、7607 11 90 73、7607 11 90 75、7607 11 90 77、7607 11 90 91和7607 11 90 93)。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7年1月1日~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原文地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0XC0814(01)&from=EN


巴西

01

巴西对涉华袜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8月1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应巴西纺织服装工业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da Indústria Têxtil e de Confecção)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巴拉圭、中国香港的袜子(葡萄牙语:meias)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为男袜、女袜、婴幼儿袜,用于日常、休闲、社交或运动。动物(狗)袜子不再此次调查范围。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6115项下的全部24项产品和6111项下的全部4项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2019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2019年6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地址:http://decomdigital.mdic.gov.br)提交答卷。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巴方:

电话:+55 61 2027-7357

电子邮件:meias@mdic.gov.br


原文地址: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53-de-14-de-agosto-de-2020-272512140


02

巴西对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8月14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0年第7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树脂[葡萄牙语:resinade policloretodevinila obtida por processo de suspensão (PVC-S) ]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企业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Chlor-Alkali Chemical Co., Ltd.)、苏州华苏塑料有限公司(Suzhou Huansu Plastics Co., Ltd.)、天津大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Tianjin Dagu Chemical Co., Ltd.)、天津LG大沽化学有限公司(LG Dagu Chemical Co., Ltd.)和其他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均为21.6%。因对涉案产品未来进口变化趋势存疑,所以暂不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4.10.10。


2007年9月2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8月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聚氯乙烯树脂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年8月15日,巴西对中国和韩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9年8月1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50号公告,应巴西企业Braskem S.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聚氯乙烯树脂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3月6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0年第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聚氯乙烯树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初裁:若取消对中国和韩国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可能会再次造成倾销,进口自韩国的涉案产品对巴西国内产业不构成损害,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对巴西国内产业构成损害存疑。巴西将对此案进行公共利益评估,以决定是否延长现行反倾销措施。


原文地址: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n-73-de-14-de-agosto-de-2020-272330150


03

巴西对华铝板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7月2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0年第4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和铝箔(葡语:produtos  laminados de  alumínio(chapas,   tiras  e   folhas))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606.11.90、7606.12.90、7606.91.00、7606.92.00、7607.11.90和7607.19.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2019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2019年12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地址:http://decomdigital.mdic.gov.br)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巴方: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laminadosdealuminio@mdic.gov.br


原文地址:

https://www.in.gov.br/web/dou/-/circular-n-46-de-28-de-julho-de-2020-269159613


哥伦比亚

01

哥伦比亚对华亚克力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8月2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8月26日第151号决议,应哥伦比亚国内企业INDUSTRIA NACIONAL DE ACRÍLICOS (INACRIL S.A.S.)、METAL ACRILATO S.A.、FORMAPLAX S.A.S.、ACRÍLICOS SERNA和A&G PROCESOS ACRÍLICOS S.A.S.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西班牙语:láminas deacrílico)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3920.51.0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证据材料。


原文地址: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laminas-de-acrilico


02

哥伦比亚对华铝挤压件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25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8月24日第148号决议,应哥伦比亚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件产品(西班牙语:perfiles extruidos de aluminio)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期间,2017年10月13日第176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7604.21.00.00、7604.29.10.00、7604.29.20.00、7608.10.90.00和7608.20.0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本案评述意见及相关材料。


2017年10月1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176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铝挤压件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继续设定3.60美元/公斤的基准价格,当报关FOB价低于该基价时,反倾销税额为两者差价。


原文地址: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examen-quinquenal-perfiles-extruidos-de-aluminio


03

哥伦比亚对华U型和L型钢铁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14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8月14日第142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U型和L型钢铁型材(西班牙语:perfiles de hierro o acero aleados o sin alear, en L y en U, simplemente laminados o extruidos encaliente)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间,2018年8月24日第211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海关编码为7216.10.00.00、7216.21.00.00和7228.70.0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决议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2017年8月1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123号决议,应哥伦比亚企业DIACOS.A.和TERNIUM Siderúrgica de Calda S.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U型和L型钢铁型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11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调查肯定性初裁,对涉案产品设定473.28美元/吨的最低限价,对低于该价格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差价税,有效期为6个月。2018年8月28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18年8月24日第21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设定473.28美元/吨的最低限价,对低于该价格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最低限价与进口价之间差额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2年。


原文地址: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examen-quinquenal-perfiles-de-hierro-o-acero


04

哥伦比亚对华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管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8月6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8月4日第13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用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西班牙语:tubos de acero sin soldadura o soldados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oleoductos y gasoducto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于哥伦比亚海关编码为7304.19.00.00的涉案产品,在征收现行10%的关税以外,额外征收进口申报FOB价35.90%的反倾销从价税;对于哥伦比亚海关编码为7306.19.00.00的涉案产品,其现行关税为0%,将征收进口申报FOB价33.13%的反倾销从价税。


2020年5月1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5月5日第070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地址: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tubos-de-acero-sin-soldadura-o-soldados


南非

01

南非(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对自中国进口的独轮车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近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自中国进口的独轮车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南非海关税号为87168010。请相关出口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积极应诉,以维护本企业权益。详情请联系机电商会法律部,电话:010-58280857,传真:010-58280850。


南非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The Senior Manager: Trade Remedies II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Commission

Block E – The DTI Campus

77 Meintjies Street

SUNNYSIDE PRETORIA SOUTH AFRICA


02

南非(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对自中国、印度进口的透明浮法玻璃和拉制玻璃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近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自中国、印度进口的透明浮法玻璃和拉制玻璃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税号为:7004.90.90、7005.29.17、7005.29.23、7005.29.25和7005.29.35。


该案详情请联系:

Mr.Busman Makakola : 27 12 394 3380

Mr. Emmanuel Manamela: 27 12 394 3632

Fax number: 27 12 394 0518.

Physical address:

The Senior Manager: Trade Remedies I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Block E – The DTI Campus

77 Meintjies Street

SUNNYSIDE PRETORIA SOUTH AFRICA


03

南非(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对热轧卷产品发起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7月24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热轧卷产品发起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涉案税号为:7208.10;7208.25;7208.26; 7208.27; 7208.36; 7208.37; 7208.38; 7208.39;7208.40; 7208.51;7208.52; 7208.53; 7208.54; 7208.90;7211.14; 7211.19;7225.30;7225.40; 7225.99;7226.91;7226.99。


有关该案详情可联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电话:010-65131936,传真:010-65133847。


泰国

01

泰国对涉华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8月21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在官方公告发布消息,应泰国国内企业于2020年7月1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密度为0.90~0.91克/立方厘米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也称BOPP薄膜)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涉及泰国税号3920.20.10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向泰国外贸厅申领调查问卷参与调查,30日内提交案件证据材料。


原文地址:

https://www.thaitr.go.th/storage/announcements/dgl11mj8wTTKefrElVcp1nAbIGgTdVaIuJcrVLDy.pdf


02

泰国对华热镀锌冷轧钢卷材或非卷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8月3日,泰国商业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钢卷材或非卷材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以到岸价征收35.67%的临时反倾销税,并且豁免以下三类涉案产品的关税:1)厚度2.3毫米以上的产品;2)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用产品;3)电气及电子设备制造用产品。


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

7210.4912.021、7210.4912.022、7210.4912.023、7210.4912.024、7210.4912.031、7210.4912.032、7210.4912.033、7210.4912.034、7210.4912.090、7210.4913.021、7210.4913.031、7210.4913.090、7210.4919.021、7210.4919.031、7210.4919.090、7210.4991.000、7210.4999.000、7212.3011.021、7212.3011.031、7212.3011.090、7212.3012.021、7212.3012.031、7212.3012.090、7212.3013.011、7212.3013.090、7212.3019.011、7212.3019.090和7225.9290.090。


2020年2月21日,泰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热镀锌冷轧钢卷材或非卷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地址:

https://www.thaitr.go.th/storage/announcements/SVRSdCx4mvzbcw9KlUSNKxCxQX4Ovq6JYVJtqPss.pdf


新西兰

新西兰对华镀锌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8月26日,新西兰商业、创新和就业部(MBIE)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锌线(Galvanised wir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Beijing Steels Metal Co., Ltd.税率为24%、贝卡尔特(青岛)钢丝产品有限公司(Bekaert (Qingdao)Wire Products Ltd.)税率为7%、定州市五星金属网厂(Dingzhou Five-Star Metal Wire Mesh Manufactury)税率为36%、河北隆盛金属矿产股份有限公司(Hebei Longsheng Metals and Minerals Co., Ltd.)税率为30%、河北五矿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Hebei Metals and Minerals Import and Export Corp)税率为29%、Tinajin Bluekin Industries Ltd.或Ocean King Industries Ltd.税率为0%、天津华源时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Tianjin HuayuanTimes Metal Products Co., Ltd.) 税率为27%、中国其他供应商税率为28%。涉案产品的新西兰海关编码为ex 7217.20.10和ex 7217.20.90。


2020年5月25日,应Pacific Steel (NZ) Limited于2020年2月5日提交的申请,新西兰商业、创新和就业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镀锌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地址:

https://www.gazette.govt.nz/notice/id/2020-go3927


阿根廷

阿根廷对华HFC混配制冷剂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8月1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42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HFC混配制冷剂(西班牙语:mezclas que contengan tetrafluoroetano y pentafluoroetano y mezclas que contengan difluorometano y pentafluoroetan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含有四氟乙烷和五氟乙烷的制冷剂征收离岸价7%的反倾销税,对含有二氟甲烷和五氟乙烷的制冷剂征收离岸价23%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3824.78.10和3824.78.90项下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9年2月25日,阿根廷原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7号决议,应阿根廷企业FRÍO INDUSTRIAS ARGENTINAS S.A.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HFC混配制冷剂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2019年8月5日,阿根廷原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9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原文地址: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40000-344999/341248/norma.htm


土耳其

土耳其对涉华塑料安抚奶嘴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8月1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2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塑料安抚奶嘴、塑料奶瓶和吸奶器等母乳喂养及其护理用品(土耳其语:yalnız, plastikten mamul emzik, biberon ve diğer bebek beslenme, emzirme ve bakım ürünleri)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和泰国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分别征收12%26%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3.21.00.00.11、3923.29.10.00.11、3923.29.90.00.11、3923.30.10.00.19、3924.10.00.00.21、3924.10.00.00.22、3924.10.00.00.29、3924.10.00.00.31、3924.10.00.00.32、3924.10.00.00.39、3924.90.00.00.11、3924.90.00.00.19、3926.90.97.90.16、3926.90.97.90.17、3926.90.97.90.18、8414.10.81.90.00、8414.10.89.90.00。


2019年8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塑料安抚奶嘴、塑料奶瓶和吸奶器等母乳喂养及其护理用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地址: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0/08/20200818-2.htm


墨西哥

墨西哥对华碳钢管接头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8月19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接头(西班牙语:conexiones de acero al carbón para soldar a tope)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将现行1.0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5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07.93.01。


2003年4月14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接头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8月4日,墨西哥对中国碳钢管接头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81.04%反倾销税。2006年11月7日,墨西哥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从81.04%变更为2.07美元/千克。2011年2月2日,墨西哥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自2.07美元/千克下调至1.05美元/千克,有效期为5年。2015年7月2日,墨西哥第二次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2019年7月17日,墨西哥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原文地址:

//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598649&fecha=19/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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