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进口冷链产品的企业须提前24小时报备!
发布时间:2020-12-1012月2日,青岛市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万胜在疫情发布会上表示,青岛对进口的冷链食品,将进一步加强对人和冷链食品检测,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携证流通,同时压实区市督导责任,从三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对人和冷链食品检测。
对在港口等口岸区域、冷库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作业人员3-5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连续作业超过5天的工作人员每5天检测1次,并且要求该类人员在指定区域休息。
对于其他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完成当次作业后检测结果出具之前实行封闭管理。
同时,对所有进口的冷链食品每批次都要检测、每件都要进行消毒,加大对相关环境的核酸检测力度,尽全力把疫情风险控制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
二是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携证流通。
凡购进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的企业,必须在食品到达青岛市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没有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的,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消毒和检测。
冷链食品入市进行使用和销售的,要出具冷链三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青岛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货物清单》,冷链三证齐全才能进入到流通环节。
三是压实区市督导责任。
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科学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加工环节防控,市场流通环节追溯管理,重点部位、重点环境的卫生消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全面做好风险排查、员工防护,严格落实“人物同防”等各项疫情防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