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按理说”这是句屁话!
发布时间:2017-01-23“按理说” 这是我们经常会说到的一句话,通常指示:
”按照大家公认的基本知识。这个理指的是公认的道理、尝试。“
多少年来,我们也习惯了这样理解,但是,起码这就是一句彻头彻尾的屁话。
今天,我们就来揭露一下:
按理说是我们先入为主的考量,很多时候是以讹传讹,一些不明事理,不了解详情的事,在人们的猜测下就给盖棺定论了。比如说:
按理说,人人都想当皇帝,觉得当皇帝何等的风光,天下都是自己的,后宫佳丽三千,天天为怎么雨露均沾而烦恼的人生肯定是天下男人羡慕的事。
可事实上,皇帝过的日子真不如你,远的不提就说清朝的雍正。历史上的雍正工作量是这样描述的:
1、 据史书记载:雍正在执政期间,坚持每天亲自批阅每一张奏折, 常年保持每天不足4个小时,在数万年件奏折上写下的批语多达一千多万字,此外每一年当中,雍正只在自己的生日才会休息一天。 2、他“以勤先天下”,不巡幸,不游猎,日理政事,终年不息。仅以朱批奏折而言,雍正朝现存汉文奏折35000余件、满文奏折6600余件,共有41600余件,他在位12年零8个月,实际约4247天,平均每天批阅奏折约10件,多在夜间,亲笔朱批,不假手于他人,有的奏折上的批语竟有1000多字。 你现在还想当皇帝吗?除非你想到昏君……
我估计不是谁都能有这样的癖好吧!
再说一个最近发生的大家都很关注的事:
按理说,女儿得了重病,写篇文章让社会关注,获取帮助是当今社会比较普遍的方式方法,很多新闻媒体也关注过帮助过很多这样的事。但是,罗一笑,这件事弄到最后变成了一件负面关注的事。
你说伤了多少人的心,遇到这事你还能按照常理来说吗?
话在说回我们国际货代这个行业,也有很多“按理说”的事呀。
你比如说:“客户运费没有,我就先压你核销单。”(当然现在已经没有压核销单这回事了!)但当时这种事情在你我的身边少发生过吗?
你是不是也理所当然的就认为,大家都这样做呀,这是大家公认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吗?也给自然而然的划进了“按理说”里了!
可这就是错误的啊!有案例为证:
A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接受B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为其办理了一批出口货物自北京至伦敦的国际航空运输手续。运输完成后,B公司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向A公司支付各项运杂费15000元。A公司多次催索未果,遂扣留了B公司的核销单证。双方几经交涉,但一直未能就付费和退还核销单问题达成一致。最后,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拖欠的运杂费及相应利息。B公司随即提出反诉,称A公司扣留核销单导致自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从而造成B公司损失出口退税人民币8000余元,要求A公司予以赔偿。
[法院判决]
本案案情比较简单,B公司对拖欠运费的事实没有异议,法院判令B公司支付A公司运费、报关费等各项费用15000元及相应利息。对于反诉部分,法院认为,作为受委托方,A公司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及时向B公司返还核销单等各种单证。由于双方在订立委托合同时并未约定在B公司不支付运费的情况下A公司有权扣留核销单,而法律也未赋予货代公司在发生运费争议时享有单方扣单权,所以A公司扣留核销单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因其扣单行为导致B公司不能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应由A公司承担。所以,法院最终判决A公司赔偿B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
目前,货主委托货代公司代理报关和出运货物,双方因运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货代公司往往通过扣留客户的核销单试图促使其支付运费。诚然,这种方式在某些时候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客户常因外汇核销、退税等的压力而不得不尽快付费。然而,货代公司的这一行为很可能是不合法的。正如本案法院所认定的那样,由于双方在订立委托合同时并未约定在客户不支付运费的情况下货代公司有权扣留核销单,而法律也未赋予货代公司在发生运费争议时享有单方扣单权,所以货代公司扣留核销单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针对客户不予支付运费的做法,货代企业应当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采取非法的扣押核销单的方式。不论是出于节约诉讼成本的考虑,还是作为货代行业的惯常做法,这种随意扣留核销单的行为都可能给货代企业带来不小的麻烦,有时不但没能达到促使客户支付运费的目的,反而被客户诉至法院,赔偿其因扣押核销单而给客户造成的退税等损失,这个损失有时可能远远超过运费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