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5万
常熟查获普通货物集装箱夹带危险货物
近日,据常熟海事公众号消息,4月19日,常熟海事局严厉查处一起普通货物集装箱中夹带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对货物托运人法国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15.4万元罚款,这是常熟海事局针对外国籍企业的首次行政处罚,也是该局单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4月初,常熟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到港集装箱货物进行月度排查时,发现一批集装箱内有“缝隙封闭糊”,收货人不能准确说明其货物成分,经开箱查验,发现箱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有名称为“缝隙封闭糊”货物28支,根据其包装标识及附带的安全数据信息,初步判定为危险货物。
据调查,涉案货物由法国某公司采购,交法国达飞航运公司承运,经国内港口中转至常熟港,涉及托运人、收货人、承运人及相关代理单位等多家机构及人员。
常熟海事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先后询问调查相关人员10人次,调取贸易合同、承运舱单、报关文件、收发货人情况说明及危险货物中英文安全数据表等相关证据,全链条证据证明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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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
第六十四条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第八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
海关总署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于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2023”,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各项工作,高压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活动。
2023年一季度,全国海关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1.17万批次,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048万件。
海关总署推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与“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在“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号登录”,知识产权保护备案与其他海关业务通办,一季度共审核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备案3864件。
此外,2023年,海关开展“打击进出口危险品伪瞒报专项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分步骤扩大检验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加强评估,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口岸安全。
海关总署今年以来多次在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开展“打击进出口危险品伪瞒报专项行动”,守牢危险品监管的安全底线,营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近日,天津海关所属天津保税区海关查获 “涉危不报”危险货物蓄电池300个。天津保税区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类别为 “普通货物”、申报为“变桨电池”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疑似危险货物。
经专业机构鉴定后,确定实货为蓄电池,属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列明的8类危险货物(腐蚀性液体),联合国UN编号2800,需要使用危险货物包装。该批货物未按危险货物申报,且未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
近日,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在跨境电商渠道查获“涉危不报”锂电池600个。查验关员在对两票申报为“电子配件”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实际到货为锂离子电池,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企业无法提供通关所需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